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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寇满意 | 问询时间: | 2009-08-31 9:52:15 |
| 咨询标题: | 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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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您好!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一家私人公司做设计员,由于设计失误给这家公司造成了1000多元的损失,而公司要求全额赔负,在双方商讨无果,公司决定由本人全额赔负,由于我还处在试用期间,决定提前三天递交辞呈,尔公司以生产材料有本人采购为由,据决辞职,还扣压本人一月多工资。请问我要怎样来维护我应有的权力。请多多帮助。 | ||
| 律师姓名: | 温明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你赔偿,试用期内提前3天辞职即可,双方劳动关系就已经解除。另,公司若扣押工资作为抵补损失,若损失真应由你承担全责的话,可以抵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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