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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谢烨 | 问询时间: | 2009-08-16 13:05:31 |
| 咨询标题: | 请求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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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的合同是09年7月底到期,月底公司不予续签,让我去下面的一家子公司签约,并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另外,我们是每个月15号发的工资,现在他只给我半个月的工资,理由是我的合同到7月底结束的.同时还有4天的年休说是要8月份才能使用由于合同到7月底所以也无权享受.
我想请问,以上的是否成立?有哪些我能寻求劳动仲裁的帮助,讨回我应得的那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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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 | 李军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年休假可以享受。 单位说法不正确。 详情可致电李军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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