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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冯女士 | 问询时间: | 2009-08-04 13:19:07 |
| 咨询标题: | 烟草企业工作13年,突然被告知不是该行业正式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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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各位律师好,我1996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烟草企业,待十年后也就是2007年,烟草行业省内合并重组时,我有幸能进入该省中烟公司,但是我却被告知是“黑户”,属于该企业当年名额外招聘,被退回原单位。当时我真的很气愤,这么大一个烟草企业竟然这样欺骗人,当初招聘时他们人事处根本就没有告诉我,签订我属于指标外人员,签合同时也没有告诉我是指标外人员.如果当时我被告知,我肯定不会签合同。
现在我想从原单位辞职,但是我想就这个问题提出人事争议仲裁,能否向原单位要求补偿,期待您的答复!非常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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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现在可以提出辞职,但是要求经济补偿已经超过了时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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