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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杨飞 | 问询时间: | 2009-06-02 15:38:42 |
| 咨询标题: | 劳动纠纷,马上要准备庭了,但无相关证据,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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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09年2月10日入职营销总监,09年4月19日被辞退。我要求赔偿几点有:1、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2、未交纳综合保险,要求补齐;3、被辞退,要求2个月工资的赔偿;4、4月份工资未付,现要求付清。(我们是底薪加提成,2月工资1696元,3月工资7150元,4月工资应该2633元)
现在马上要准备庭了,我有的几个疑问是: 1、“未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保险”、“4月工资未付”。我都无证据,但我查过资料,可要求对方举证,如果对方没有,那么就成立了,对吗? 2、“被辞退”也没有证据,怎么办?如果成立,对方是赔偿我2个月的工资吗? 3、我的平均基本工资计算法是:(1636+7150+2633)/3=3806元/月。对吗?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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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 | 温明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不是完全由对方举证的,你还是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由于准备庭决定了你的诉请和事实等情况不能变更,建议详细咨询专业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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