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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刘杰 | 问询时间: | 2008-07-05 19:49:17 |
| 咨询标题: | 因工作地点调动而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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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于2007年6月应聘到某食品厂仓库任叉车工,但这个仓库是一家物流公司承包的,所以我就和这家物流公司签署了2年的劳动协议。到了2008年6月由于食品厂是生产淡季,所以我们3个叉车工就在仓库里打瞌睡,结果被食品厂的经理抓到了,于是我们3人就被厂里的经理除名了(就是不能在食品厂里干下去了)。于是和我们签署劳动协议的物流公司将我们调到别的仓库,由于距离我们生活的地方太远,我们就提出辞职,公司认为是我们自愿提出离职不愿予以经济补偿。请问我们的情况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 ||
| 律师姓名: | 俞敏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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