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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张大伟 | 问询时间: | 2009-04-01 9:56:08 |
| 咨询标题: | 我是否可以领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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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08年工资一直拖到09年3月份才发,在发工资时发现工资单上比合同约定的少了1万多元,公司解释是效益工资上扣除的,但是自始至终08年公司没有过考评,于是我们希望通过仲裁解决,3月份申请仲裁时仲裁机构说这个事情要排到8月份才能处理,我想咨询的是,因去年工资一直拖到现在才发,我们也急需这笔钱,我们是否可以先领了公司发的被扣了的工资后再通过仲裁机构来处理争议的部分,我担心的是我们领工资的时候要在结算单上签字,这是否就是表明我们认可了去年结算的被扣后的工资了呢?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你可以领工资,和你要求发放克扣的工资不冲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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