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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AMY | 问询时间: | 2009-02-17 16:50:38 |
| 咨询标题: | 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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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在上海XX公司工作了3年,但是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有给我缴综合保险,2009年2月8日的时候因为跟老板发生了口角,我在会议上甩东西走人了,后来公司通知我不要去上班了,我要求公司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公司不同意,我想去仲裁,请问下我能要求公司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吗?另如要去仲裁需要什么证据吗?如果没有证据能仲裁吗?谢谢!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没有签订合同,你可以要求从08年2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工作年限给予你经济补偿;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否则不能得到支持。具体建议你携带相关资料预约面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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