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林凤 | 问询时间: | 2008-10-06 09:57:13 |
咨询标题: | 怀孕后被增加销售业绩 | ||
咨询内容: | 我是2008年9月初得知自己怀孕的,此时公司正好要跟我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经协商不成后,公司于9月28日给我一份新的销售协议(之前的合同里没有要求销售业绩)要求我每个月做10万营业额.否则就要扣除的我绩效工资.想请问一下公司这一做法合理吗? |
律师: | 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10-06 00:00:00 |
回复内容: | 公司的做法是想逼你主动离职,怀孕期间公司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你不要签定此新协议,这个新协议就对你无效.你只需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